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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最新)
南京市“无房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需要满足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等条件,详见正文。
无房家庭须在原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条件下,增加如下两条认定标准:
(一)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含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二)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没办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普通通的家庭购房政策执行。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证明】可手机开具电子购房证明、获取线下办理预约入口、线上申请办理指南等信息。
南京医保共济由转出人在线上或线下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成功可以直接作为医保余额使用。
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
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关系后,共济对象在医院就医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刷卡结算时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支持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解决住房难题、改善居住品质,针对性出台住房公积金租房与购房专项支持政策。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在线填写。
南京市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开学后30天内,同时实行学期动态调整。
进入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后从右下角菜单“服务通道”进入“资助申请”,点击“申请国家资助”——“新增”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
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的是哪些人?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是什么?一起来关注。
2025年江苏省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能申请每人每年1000元的政府资助,具体见正文。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换言之,无论一孩、二孩、三孩,均可申领育儿补贴。
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共济使用。
【导语】:南京市“无房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需要满足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等条件,详见正文。
无房家庭须在原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条件下,增加如下两条认定标准:
(一)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含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二)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没办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普通通的家庭购房政策执行。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